富安娜诉罗莱网络营销侵权 家纺业渠道战升级(2)

icon 2011-09-26 11:49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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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2009年9月至10月期间,罗莱家纺在其网站推介过程中,利用Google竞价排名,将“富安娜”的搜索链接指向罗莱的电子商务网站,当然罗莱的网站只销售罗莱的产品。富安娜认为,罗莱家纺侵犯了其商标专利权。

  网络盗链成公开秘密

  对于富安娜的起诉,罗莱家纺董事、董秘吴献忠表示,罗莱家纺作为中国著名的家纺类上市公司,没必要通过这种方式去争抢客户份额,在2009年9月份接到富安娜的投诉之后,已经清理盗链。而对于此次出现的盗链,他认为可能是一些在网络上售卖罗莱家纺产品的第三方经销商所为,同时也不排除有人故意做局陷害。

  据悉,利用竞争对手的关键字进行网络推广已经成为了业内不宣的秘密。某电子商务网站SEO(搜索引擎优化,网络推广方式之一)负责人告诉记者,尤其是在一些新兴行业中,“在对手进行营销推广的高潮期,选择对手的关键字进行推广的确可以导入不少流量,同时,对手也可以用你的关键字进行推广。”

  “通过购买搜索引擎只是其中的一种手段而已,很多专门做电子商务的网站通过SEO可以不通过购买搜索引擎的‘关键字’也一样可以盗用你的关键字。”这位负责人认为,相对于购买搜索服务提供商的关键字的做法,SEO则更加隐蔽,防不胜防。

  搜索引擎优化实际上则只是网络营销的冰山一角。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推广通道,网络营销成为了近年来备受追捧的营销手段之一。其中,SEO与SEM只是常规的手段而已,“水军”(指收费进行网络发帖或跟帖的人或机构)的应用和网络事件的策划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。

  “网络营销属于新兴事物,由于法律的滞后性,目前还没有对于这类网络营销侵权的相关规定和依据。”但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杰认为,尽管目前缺少法律的支持,但这种竞争行为有悖于法理的公平精神,也不利于有序的市场竞争管理秩序。国家对这种不正当行为应该采取坚决抵制的态度,防止其恶意行为的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。

  家纺业的网络前景

  这起官司是否意味着整个家纺业的渠道开始向电子商务倾斜,业界有不同看法。

  储俊说,网络只适合大品牌来做,没有全国市场、知名度不高的企业很难靠网络提升销售量。“因为网络开店成本很低。很早的时候南通有一部分家纺企业很热衷在淘宝上开店,但最终都没成气候,都逐渐淡出了。”

  今年,南通的家纺产品在淘宝网、拍拍网等大量上线。南通的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出现了许多做网店的进货商。但多数企业还仅是将网络渠道作为商场和专卖店的一种补充,把网络当成了另一个“批发渠道”,更多的是在打价格战。

  AMT咨询高级顾问葛星表示,现在家纺还没有龙头老大,纷纷进军电子商务是必然的,因为家纺比服装更标准化,但电子商务还没有那么强大,企业都还是两条腿走路而已。

  罗莉红说,网络对于富安娜而言,将是原有渠道的一个补充,主要是针对年轻群体,其原有的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比例仍会保持。目前富安娜有两个电子商务平台,一个是淘宝官网,另一个是直销的网站,后者进入时间不长,还没开始大规模推广。“罗莱的侵权也提醒了我们,不能忽视网络这块市场。大家都是刚开始进入,应该规范做事,否则日后这个渠道就会成为一潭浑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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