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居市场订货合同存在八大“隐患”很坑爹 (2)

icon 2012-03-02 09:45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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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 一年一度的3・15,就像是消费投诉的“集结号”。随着3・15的临近,关于家居消费的纠纷投诉也频频催响记者办公桌上的电话。目前杭州各大家居市场的订货合同(订货单、合约单),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规范“疏漏”,以及“模糊”条款。而商户在订货合同...

  隐患四:不明确商品的验收标准

  普遍现象:

  消费者购买了家具后,对家具进行验收是不可或缺的环节。但市场上目前在采用的合同以及商家的约定中,绝大部分都没有明确的验收标准。

  纠纷指数:★★★★★

  ◆律师说法:

  验收必须有验收标准。在家具产品的现实消费过程中,由于缺乏标准,消费者往往只能凭双眼,根据经验看看家具是否有表面瑕疵。有些货不对样的商品,因双方没有具体约定验收标准,而导致消费者举证不足无法退换货,引起不满与纠纷。

  隐患五:对商品价格以外的其他费用不明确

  普遍现象:

  目前市场上在采用的合同以及商家的约定中,绝大部分对家具商品价格以外,其他费用的计费标准及承担方式不明确。

  纠纷指数:★★★★☆

  ◆律师说法:

  现实购买家具的过程中,除了家具本身的价格外,还会由此产生相关的上门测量费、搬运费、吊楼费、安装费等诸多费用。这些费用事先如不明确,事后可能因此产生双方的不快与纠纷。

  隐患六:混淆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概念

  普遍现象:

  目前杭州家居市场提供的合同(订货单、合约单),多数只设置了支付“定金”的内容,而没有“订金”(预付款)的选项。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,同音两字,法律内涵却大不相同。因字面上差别细微,消费者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概念,而商家为促成生意则常常故意不明确表述。

  纠纷指数:★★★★★

  ◆律师说法:

  “定金”作为一个担保条款,根据法律规定,当消费者不履行合同时,是不予退还的,当商家不履行合同时,需双倍返还。而“订金”等同于预付款,当双方不再履行合同之时,可以退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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